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近年來,省政府有關部門積極探索推進投資基金等市場化運作方式,發起設立的省級政府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已經形成較大規模,對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一些基金也存在碎片化使用、政策目標重復、資金沉淀較多等問題。為有效規范基金管理、促進基金持續健康發展,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助推吉林振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緊扣“兩確保一率先”目標,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著力完善財政金融協同機制、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充分釋放財政資金引導放大效應和多種所有制資本相互促進效應,為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管理。建立健全“省政府統籌協調、省財政廳具體牽頭、有關部門分工協作、有關企業配合參與”的基金管理工作機制,扭轉基金多頭管理、政出多門的局面。按照同類合并、同質重組原則,推動整合現有基金,增強財政資金合力,扭轉基金投向重疊、碎片化設立使用的局面。
  ——堅持政府引導。推動基金以服務吉林振興發展為己任,錨定政策目標、發揮財政職能,圍繞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聚焦支持省內項目,專注投向社會資本投入不足但基礎性、帶動性、戰略性特征明顯的重點產業、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不斷提升基金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服務能力。
  ——堅持市場運作。準確把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切實尊重市場規律和行業規則,全面厘清政府和市場邊界,更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實行覆蓋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市場化、專業化運營管理和績效評價,嚴格遵守法律制度和契約精神,注重發揮社會資本作用。
  ——堅持績效約束。加強對基金運作管理情況和相關人員、機構履職盡責情況的問效評價,區分不同投資領域、投資屬性等,實施差異化績效考核評價,完善獎懲機制,強化考核評價結果運用,鼓勵基金管理機構勇于擔當、積極作為,推動基金規范運作管理、加快投資進度、提升投資效益。
  (三)發展目標。力爭到“十四五”末,將財政對基金出資和“撥改投”規模提升至350億元,并撬動社會資本投入1500億元。同時,基本形成資金來源穩定、投資決策科學、運作管理規范、政策效應明顯的基金管理體制,對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創新和吉林振興發展發揮重要的引導支撐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管理機制。成立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基金實行統籌領導、統一規制、歸口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基金的總體規劃研究、重大政策制定、重要事項協調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為基金主管部門,根據省政府授權履行基金的政府出資人職責,并牽頭開展制度建設、指導監督、績效評價等工作。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發揮專業優勢,為基金提供政策指導和信息支持,進行重要投資決策,并配合省財政廳做好相關工作。
  (二)推動基金整合。嚴格控制基金設立數量,不得在同一行業或領域重復設立基金,并適度集中布局資源,推動整合投向行業或領域相近或雷同的基金。在調整基金投資方向、設定基金存續期限、穩妥退出到期基金的基礎上,將各支基金整合為基礎建設基金、創業引導基金、產業引導基金等三類基金,分別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種子期和初創期企業、成長期和成熟期企業等領域,并建立健全分類管理機制。整合后,除國家或省委、省政府有明確要求外,不再新設基金,確需新設的,須報省政府批準。
  (三)做大基金規模。突破財政資金條塊管理模式,加大“撥改投”改革力度,按一定比例將可以采取“撥改投”模式的財政資金用于向基金注資,減少直接撥款、增加股權投資。省財政廳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撥改投”計劃、編制“撥改投”預算,對“撥改投”資金實行統一管理,力爭實現“能改盡改”,切實支持基金發展壯大,更好解決財政撥款投入在重點領域不集中、不前置、不持續等問題。按照有關規定推動省級預算執行沉淀資金和市縣政府向基金注資,增強財政出資合力。優化基金退出機制,完善基金退出通道,實現財政資金滾動投入、循環使用。廣泛募集社會資本,建立健全多元化出資結構,著力提高財政資金杠桿放大倍數。
  (四)強化預算約束。充分考慮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金規模和投資范圍,并嚴格審核財政出資,將其納入年度預算管理,報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批準后執行。年度預算未足額保障“三保”、政府債務償還等必保支出的,不得安排資金設立基金或向已有基金注資。省財政根據年度預算安排、項目投資進度、實際用款需求等情況,分期向基金注資,盡量減少基金沉淀閑置。省政府以出資額為限對基金承擔有限責任,原則上不承擔社會資本投資本金損失,不向社會資本承諾最低收益或承諾回購社會資本股權。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相關規定,嚴禁通過基金以任何方式變相舉借債務,政府債券資金不得用于設立基金或向已有基金注資。
  (五)優化投資運作。推動基金回歸本土、專注主責、突出主業,不斷加快投資進度、提高運作效率,著力擴大省內投資,且主要投向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市場失靈、外部性較強、需要政府調節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一般不得投向發展成熟、競爭充分、市場完善、社會資本投入充足的行業或領域,避免對社會投資產生擠出效應。加強項目儲備,建立健全基金投資項目庫,省財政廳統籌協調,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項目篩選推薦,為基金投資提供項目參考,切實完善投資運作機制、優化投資項目監管。對投資偏離目標領域、績效達不到預期效果、投資進度緩慢或資金長期大量閑置的基金,依據有關規定采取問責處理措施。
  (六)提升資金效能。注重通過基金運作管理體現政府導向、放大政策效應,既要瞄準吉林、靶向施策,大力扶持省內重點企業和項目發展壯大,也要放眼全國、多措并舉,積極吸引推動省外優質企業和項目在吉林落地生根、開花結果,不斷強化基金對省外資金、技術、設備、人才、經驗、渠道等資源流向省內的引導撬動作用。實施項目分類投資,政策類項目和市場類項目分別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基金自身進行投資決策,確保既能有效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發揮政府職能、滿足政策需求,又能充分實現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健全市場機制、提高投資效益。
  (七)完善績效評價。對基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針對不同投資方向和投資屬性,分別制定不同的績效目標、考核指標和評分權重。依法依規用足用好考核評價結果,做到投資必問效、無效必問責。遵循市場和行業規律,對每支基金的總體運作績效開展綜合考核評價,不對單個投資項目或單支子基金進行考核評價。給予基金一定的投資風險容忍度,適當提高對政策類項目和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風險容忍度。建立健全容錯糾錯和盡職免責機制,在依法合規、履職盡責等前提下,對客觀因素導致的基金損失或績效目標偏差,不作負面考核評價,并免除相關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支持。引導鼓勵不同基金之間以及基金與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之間深化業務合作,探索投貸聯動、投保聯動、投擔聯動、聯合投資等多種創新模式,推動基金與社會資本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對接。用足用好財政補助、稅費優惠、招商引資和政府讓利、業績獎勵等相關政策,形成支持基金發展的政策合力。強化振興突破,著力加快基礎建設、創業創新和產業發展步伐,為基金發展壯大培育項目源泉、厚植經濟土壤。
  (二)加強人才保障。將基金管理人才納入我省財政金融人才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行業交流、學習調研等活動,努力打造一支既懂政策又懂市場的復合型、專業型、開拓型基金管理干部隊伍。加大宣傳力度、優化支持政策,提升服務質量、營造良好環境,吸引全國相關領域的優秀機構、優秀團隊、優秀人才來吉林興業、發展、落戶。
  (三)加強監督管理。指導督促基金管理機構做好數據統計和信息披露工作,及時報告重大事項,定期報送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對基金開展年度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按年度向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基金的出資規模、運作管理、投資損益、政策效應等情況。審計、行業監管、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對基金強化審計和監管。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