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嚴標準育品牌優環境提質量服務“四地”建設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第9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2日
嚴標準育品牌優環境提質量
服務“四地”建設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參加全國兩會青海代表團審議和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以嚴標準、育品牌、優環境、提質量為支撐,服務“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以下簡稱“四地”),不斷激發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助推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三屆十次全會安排部署,以服務“四地”建設為主題,以深化改革創新為引擎,以激發市場活力為主線,持續推進標準體系建設,強化特色品牌培育,提升產品服務品質,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做大做強做優特色產業,延長產業鏈、優化供應鏈、提升價值鏈,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和持久動力。
二、主要目標
圍繞全省“十四五”規劃,錨定“四地”建設總要求,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以特色產業培育優質企業,以企業發展帶動產業提升,助力全省經濟社會轉型升級。力爭到2025年,實現:
———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優化標準體系結構,擴大標準有效供給,推動建立地方標準、企業標準,鼓勵制定團體標準。健全標準化協調推進聯席會議制度,加大標準應用推廣力度,鼓勵創建各類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開展“四地”建設標準化專題培訓,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培育一批企業標準“領跑者”,充分發揮標準引領質量提升、促進消費升級的作用。
———品牌效應進一步凸顯。持續做好品牌培育和提升工作,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體系,強化知識產權執法效能,努力構建“政府推動、企業自主、市場主導、行業促進、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積極探索品牌價值與經濟效應轉化路徑,促進以專利為支撐的創新經濟、以商標為支撐的品牌經濟和以原產地地理標志為支撐的特色經濟發展,推動知識產權與鄉村振興有機融合,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認真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推動建立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全力推進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統一企業開辦流程和標準,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堅持監管與服務、規范與發展并重,提升綜合監管效能。
———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有效發揮青海省質量獎引領作用,注重培育從事或服務于“四地”建設的組織和個人。圍繞特色優勢產業,探索創建有一定規模、一定影響力的全省質量提升示范區。不斷夯實質量基礎設施,構建質量保障多元新模式,強化服務“四地”建設的質量保證和技術支撐。
三、重點任務
(一)嚴標準,強基礎。
1.加大標準的有效供給。結合“四地”建設,開展標準體系研究,構建標準體系框架,加大標準化發展支持力度,發揮標準的重要支撐作用。到2025年,批準發布100余項地方標準。圍繞加快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制定《鹽湖資源動態監測技術規程》《工業氯化鈉生產技術提鉀尾鹽溶洗法》等標準。圍繞光伏、風電、水電、地熱等清潔能源,探索建立光伏治沙生態示范標準、城鄉清潔取暖工程標準、節能環保產業標準。圍繞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制定《生態旅游產品標準》《生態旅游景區開發與經營管理規范》《生態旅游解說服務質量規范》《生態旅游者行為準則》等標準。圍繞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制定《牦牛標準體系》《漁業標準體系》等標準,修訂《綠色食品食用菌雙孢菇生產技術規范》等標準。同時,全力推進青海省藏藥材和民族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標準系統化研究及相關科研工作,建立科學合理且符合傳統民族藥特點的質量標準。到2025年,完成地方藥品質量標準制修訂130個品種,編寫出版《青海省藏藥材標準》(第二冊)《青海省醫療機構制劑標準》(第一冊)(第二冊)(第三冊),持續推動科研成果轉化應用,為青海省藏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和民族醫療機構制劑規范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以科技創新促進標準提升。建立重大科技項目與標準化工作聯動機制,將標準作為科技計劃產出的指標之一。推動核心技術標準化建設,引導企業開展產業共性、新興產業和融合技術等關鍵技術標準制定,對主導制定或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的企業,按照國家和省內有關政策給予獎勵。(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開展標準化專項試點。圍繞“四地”建設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開展多角度、多層次的試點探索。到2025年,在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應用、生態旅游優質服務、有機農畜產品生產等領域開展建設10個以上標準化試點,提煉取得的成效,梳理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健全完善“四地”建設標準化體系,做好標準化成果的推廣運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引導企業用高標準不斷夯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技術基礎,實現產品和服務有效標準供給。到2025年,企業自我公開聲明標準累計達2000項以上。支持社會團體、企業制定優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在鹽湖優勢資源產品等重點行業或領域開展企業標準“領跑者”行動,培育一批既體現青海特色,又具有先進水平的標準領跑企業。(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特色標準應用。建立健全特色農畜產品標準體系,加強全鏈條、全要素、多層次的高質量標準供給和協同應用。集成與生產模式相配套的標準綜合體,編制一批簡便易懂的標準模式圖、明白紙和風險管控手冊,便于種植養殖生產者、經營者識標、懂標、用標。高標準建設一批千頭牦牛標準化生產基地、千只藏羊標準化規模養殖場、草畜配套生態牧場,創建一批規模肉畜產品經營主體標準化生產縣。(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林草局、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標準化服務體系建設。發揮標準化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引領性和戰略性作用,以標準化人才建設為重點,著力加強行業主管部門領導和標準化管理人員的培訓。開辟相關標準的立項快速通道,簡化優化流程,精準高效服務,縮短標準發布實施周期。加大標準化技術服務力度,利用全省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標準查詢服務,加強宣傳和經驗推廣,普及標準化知識,深化標準化理念,提高社會各界對標準化重要性的認識。(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育品牌,提品質。
7.樹立品牌培育意識。通過政策傾斜、工作引導、資金幫扶等措施,樹立標桿,弘揚先進,加大對品牌企業的政策傾斜力度,交流推廣優秀企業培育品牌的經驗,激勵廣大企業加強品牌建設,提升產品服務品質。引導企業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和成果轉化,構建完善的品牌經營管理體系,推動創新成果向自主商標品牌轉化,促進農業生產“三品一標”發展,充分激發“老字號”新活力,不斷提高產品的核心競爭力。依托各類知識產權公益事業單位、行業協會、高校院所,分階段建設商標品牌指導站,不斷夯實商標品牌培育基礎。(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立足我省資源稟賦,大力實施“青字號”品牌培育行動,持續完善品牌培育、使用、保護、發展機制。到2025年,全省商標累計注冊量突破7萬件,農畜產品品牌突破300個。圍繞拉面、青繡、牦牛、藏羊、枸杞、冷水魚等地域特色產業,做優做強一批綠色有機農牧業龍頭帶動型品牌,讓更多“中華老字號”“青海老字號”品牌走向中高端市場。圍繞新材料、新能源、鹽湖化工、裝備制造以及生物制藥等重點產業,著力培育一批特色商標品牌。圍繞絲綢之路、黃河風情、青藏線及祁連風光等,打造長江、黃河、瀾滄江溯源之旅,昆侖山、祁連山、阿尼瑪卿雪山探秘之旅,三江源、祁連山國家公園生態體驗之旅等世界級生態旅游精品線路,持續擴大“大美青海生態旅游”品牌影響力。圍繞現代物流、商貿和餐飲等服務行業,加快培育一批成長型商標品牌。指導、幫助我省出口外向型企業申請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到2025年,成功注冊馬德里國際商標20件以上,鼓勵引導企業合法、有效地運用自主品牌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助推區域品牌建設。堅持提質、增量、補鏈、擴輸并舉,緊緊圍繞各地主導產業和區域特色,統籌推進區域公用品牌建設,建立品牌資源目錄和檔案。到2025年,至少打造30個農畜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實現“用好一個品牌、發展一個產業、帶動一方經濟”的目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發揮地理標志引領作用。強化地理標志管理水平,鼓勵積極申報和規范使用柴達木枸杞、冬蟲夏草、青稞、礦泉水、藜麥、蕨麻等優勢產業地理標志,推動地理標志產業跨界融合發展。推進“地理標志+”發展模式,積極開發高附加值產品和周邊產品。到2025年,全省地理標志商標45件以上、地理標志保護產品17件以上,累計認證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1000個以上。(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強化品牌推介宣傳保護。充分發揮品牌發展資金的激勵作用,加快實施全省地方特色優勢產品“走出去”戰略,通過各類農產品交易會、綠色有機農產品博覽會、青海品牌商品推介會、投資貿易洽談會、高峰論壇、全國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等推介載體,設立青海特色產品展示區,拓寬青海品牌營銷渠道,持續提升“大美青海”品牌形象。深入開展保護商標專用權專項執法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和惡意注冊行為,規范商標地理標志品牌使用。(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激發知識產權創新活力。圍繞鹽湖化工、清潔能源和綠色有機農牧等產業,建立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與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聯動創新機制,培育一批高價值核心專利,助力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到2025年,全省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達1.25件。組織實施產業專利導航項目,指導鹽湖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科技創新型企業和農畜產品龍頭企業創新主體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研發能力、生產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到2025年,至少40家企業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壓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加強對市州、縣(市、區、行委)專利行政執法的培訓指導,重點圍繞鹽湖產業開展專利行政執法、維權援助,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健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機制,完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增強綜合保護能力。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支持相關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開展行業研究、權益維護、信用評價等工作。(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4.盤活用好知識產權資源。開展促進專利技術轉化助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三年攻堅行動,主動對接新能源新材料、農畜產品加工等中小微企業技術需求,暢通技術要素流轉渠道,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專利技術轉移轉化。重點針對鹽湖產業舉辦專利技術成果展示推介會,促進鹽湖產業鏈延伸和價值增長,搭建集托管、交易、運營等功能為一體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支持中科院青海鹽湖研究所建設鹽湖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在循環經濟、鹽湖生態保護等領域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環境,激活力。
15.全面推進公平競爭審查。進一步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統一審查標準,完善審查范圍,推行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制度。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做法,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逐步引入公平競爭審查第三方評估機制,指導各地區、各部門開展審查和清理工作。加大公平競爭審查交流和培訓力度,探索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定期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督查抽查工作,推動形成規則完備、運行高效的制度體系,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提供制度保障。(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建立涉企收費治理長效機制。通過建立涉企收費定期清理機制、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機制、收費項目動態調整機制、科學合理定價機制和涉企收費綜合監管機制,推動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落實落地落細。聚焦中介機構、行業協會、交通物流、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和銀行5個涉企收費領域,依法查處不落實優惠減免政策、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7.持續提升登記注冊便利化水平。促進線上線下快速辦理,依托線上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和線下企業開辦專窗,規范提交材料清單、業務辦理流程、開辦審查標準,著力提升企業開辦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營造公開透明便利的企業開辦環境。對涉及鹽湖產業、農牧業、新能源產業、生態旅游業等重點領域,通過“網上辦、限時辦、掌上辦、跨省辦”等措施,推動市場主體穩定增長,穩住就業基本盤,助力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行西寧中心支行、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省政務服務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廣告宣傳服務水平。通過舉辦公益廣告創意專項賽事和組織參加各類“廣告發展論壇”等活動,將青海獨有的地質風貌、森林公園、人文情懷、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等優勢自然資源與廣告業高質量發展融為一體,挖掘文化內涵、增強文化創意。引導廣告經營單位牢牢把握地標廣告、區域廣告創作方向,更好為“四地”建設做好宣傳服務,全面塑造青海品牌形象。(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大綜合監管力度。全力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全覆蓋,建立健全“一單兩庫”,開展行業信用評估和信用風險預警。建立跨區域執法聯動機制,推動跨區域案件會商協作,簽訂并實施《西北省區市場監管執法協作協議》《甘青兩省市場監管執法協作協議》。提高上市產品特別是旅游景區“兩品一械”市場抽檢頻率,嚴厲打擊“游醫藥販”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網絡交易市場監管力度,強化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作用,營造健康綠色的網絡消費環境,進一步服務“四地”建設。(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質量,促發展。
20.強化質量引導和激勵。以引導企業建立先進質量管控體系和管理模式為目標,到2025年,發展和培育6—8個從事或服務“四地”建設的組織申報并獲得青海省質量獎,努力爭創中國質量獎。圍繞鹽湖化工、清潔能源、綠色有機農畜產品,探索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模式,并立足產業特點,創建1—2個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全省質量提升示范區。(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推動群眾性質量活動。圍繞“提升質量、降本增效、品牌培育、安全環保”等質量熱點和難點問題,積極踐行全面質量管理理念,有計劃地組織國內、省內優秀群眾性質量管理小組、班組深入企業和園區,開展“傳、幫、帶”交流活動。在省內優秀質量小組成果評選活動中,設立鹽湖化工、清潔能源、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質量管理小組(班組)獎,激發企業員工參與質量改進、質量攻關的熱情。(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開展公共服務質量專項提升行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照全國、全省公共服務質量監測和評價結果,聚焦我省在公共服務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明確責任、分類施策,創新性開展公用事業、公共交通、公共文化、生態環境等領域公共服務質量專項提升行動,為“四地”建設提供更為優質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各市州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強化重點產品質量監管。將鹽湖化工、光伏清潔能源產品納入重點監管目錄和抽查計劃,實現生產許可和重點監管產品抽查全覆蓋,強化抽查結果運用,指導企業加強生產管理及質量控制,壓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穩步提升產品質量水平。到2025年,累計完成1000批次以上的產品質量監測任務。建立鹽湖化工生產企業分類指標體系及評價模型,為標準化體系、品牌建設提供基礎數據。(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24.提升計量測試服務能力。鼓勵社會力量加大計量設施投入,支持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建設,拓展檢定和校準覆蓋面,為服務“四地”建設提供計量技術支持。以服務鹽湖產業為重點,統籌協調鹽湖企業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之間的技術對接,支持鹽湖企業內部建標,提升計量保障和計量測試服務能力。(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25.充分發揮認證作用。大力推行有機產品認證、綠色食品認證,引導企業開展自愿性認證,促進優勢產業發展。到2025年,力爭有機產品認證獲證企業增長15%以上,自愿性認證獲證組織年增長5%以上。加快綠色建材評價向綠色建材認證轉換,推廣使用綠色建材認證產品。支持建設以綠色建材為特色的青藏高原綠色建筑產業示范基地,創建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綠色建筑等項目應用綠色建材試點示范,擴大綠色建材產業發展規模。(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強化特種設備技術引領。積極開展涉及光熱發電系統中特種設備全生命周期損傷模式和風險分析研究,確保裝置長周期安全運行。探索光熱發電等清潔能源相關產業熱交換器能效測試評價工作,助力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基地。完善鍋爐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監管體系,推進高原(青海)能效測試實驗室建設,提升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效能。深化清潔能源領域產學研協同創新,加速高原地區鍋爐能效在線監測系統推廣應用,建設高原特色燃氣鍋爐科研試驗平臺。(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27.創新特種設備監管模式。聚焦世界級鹽湖產業高參數、高負荷和危險化學品相關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鍋爐、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風險防控技術需求,應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智能手段,提升隱患排查能力。推進特種設備智慧監管技術應用,幫助相關企業建立完善特種設備運維監控體系,助力鹽湖鉀、鈉、鎂、鋰等工業生產企業提升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促進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不折不扣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今年參加全國兩會青海代表團審議和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服務“四地”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快形成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加強統籌協調聯動,聚焦服務“四地”建設,不斷完善支持政策,細化優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地。嚴格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健全支撐體系。各地、各部門要強化政策引導,建立完善服務“四地”建設的制度規范,統籌協調相關配套措施,加強對質量提升、標準化、品牌建設、認證認可、計量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的政策和技術支持,加大與國家部委的溝通協調力度,爭取政策、項目、資金支持。
(四)強化宣傳推廣。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宣傳教育引導,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和渠道,大力宣傳服務“四地”建設積極成果,強化信息公開,增進公眾了解,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努力營造嚴標準、育品牌、優環境、提質量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