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科技成果轉化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科技成果轉化三年行動方案
(2025—2027年)
為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效能,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制定本方案。
一、打造面向東盟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集聚地
聚焦國家所需、廣西所能,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突出抓好策略、整合、場景,以開放姿態匯聚各方科技成果,構建“北上廣研發+廣西集成+東盟應用”的科技成果轉化新路徑,打造面向東盟的科技創新合作高地。
(一)提升全國優質科技成果集聚能力。依托廣西(北京、上海、深圳)產業合作中心等,深化與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對接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聯絡站,派駐科技成果轉化專員,拓展優質科技成果來源。建設科技成果項目庫和數據集,建設并推廣應用科技成果轉化大模型,實現科技成果智能評價、企業需求智能分析、成果供需精準匹配。建成并運行國家級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平臺。到2027年,力爭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聯絡站20個以上,科技成果轉化大模型服務企業1000家以上。(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園區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打造跨域協同科創飛地。圍繞國際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有組織地布局成果轉化類科創飛地,與當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運營,設立概念驗證基金,遴選集聚優質科技成果。支持我區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走出去、請進來”,積極建設研發類科創飛地,用好科技資源,加強關鍵技術攻關。設立科創飛地能力提升專項,擇優給予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定期進行評價,對成效突出的給予獎勵。到2027年,力爭建設科創飛地30個以上,引進一批區外科技成果落地轉化。(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園區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引進重大科技成果入桂轉化。支持企業引進吸納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和其他科技資源豐富地區科技成果入桂轉化,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性后補助。爭取一批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取得的重大成果在我區產業化,對成效突出的項目每年支持不低于200萬元,最長可滾動支持5年。鼓勵企業引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和國家技術發明獎、省部級科技獎一等獎成果產業化,給予成果轉化后補助獎勵,最高獎勵金額500萬元。(自治區科技廳、市場監管局、園區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互聯互通要素市場。深度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加強跨區域交易信息發布。深化擴展與東盟國家市場對接,推動一批成果轉化落地。支持技術轉移和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建設,完善技術與資本對接機制,建立互聯互通技術交易市場。加強技術合同登記管理,提升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能力。到2027年,全區技術合同成交額累計超過2500億元。(自治區科技廳、商務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高新區成果轉化能力。鼓勵高新區龍頭企業聯合區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創新平臺,集聚產學研用資源,加快關鍵技術突破,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開辟新賽道。支持高新區引入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搭建線上線下技術交易市場,完善技術轉移轉化全鏈條服務體系。鼓勵高新區與區外大院大所舉辦成果對接會、創新創業大賽、技術路演等活動,推動供需精準對接,引進科技成果落地轉化,開拓應用場景和商業模式。(自治區科技廳、園區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企業科技成果轉化主體地位
健全企業主導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推進以企業需求為牽引、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協同機制,打通從源頭創新到轉化應用的創新循環,讓企業在資源整合、研發攻關、落地應用等各環節發揮核心主體作用。
(六)夯實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基礎。健全企業梯次培育工作機制,完善科技型企業孵化器扶持政策,引導孵化器向專業化方向發展,培育卓越級孵化器。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成果轉化創新平臺,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開展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健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提升國有企業原創技術需求牽引、源頭供給、資源配置和轉化應用能力。(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雙向揭榜”。支持采用“雙向揭榜”機制,推動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精準對接,高效轉化重大科技成果。支持企業找技術,采用“企業出題、政府立項、揭榜掛帥”方式,按揭榜金額25%的比例擇優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成果找市場,對高校、科研院所單項到位經費超過100萬元的橫向科研項目,經報自治區科技廳備案后,以自治區本級自籌經費科技計劃項目下達,驗收通過后可申請企業購買科技成果轉化后補助。(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打造科技成果應用場景標桿。面向前沿技術應用、產業轉型升級、重大工程實施、社會民生改善等方向,支持建設一批技術創新度高、行業帶動性強、示范效果好的科技成果應用場景。以“人工智能+”賦能千行百業,結合東盟國家市場需求拓展跨境應用場景。到2027年,建設科技成果應用場景15個以上。(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科技成果轉化金融服務
圍繞創新鏈匹配資金鏈,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群,推進金融產品創新,發揮創新積分精準賦能作用,構建覆蓋科技成果轉化全周期的金融服務體系,助力重大科技成果落地產業化。
(九)發展科技成果轉化基金。落實“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要求,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群,為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股權投資。鼓勵各市結合地方資源稟賦,通過聯合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形成資金合力。實施一批“先投后股”、“撥投結合”成果轉化項目,科技計劃資金和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協同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到2027年,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基金10支以上。(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廣西證監局,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制定出臺支持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的融資補貼、風險補償等相關政策。支持銀行開發科技信用貸金融產品,支持金融機構、科技型企業、股權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鼓勵各類市場機構承銷、投資、做市科技創新債券。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科技成果轉化險種,探索對投保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保費補助。支持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試點和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試點,探索推出首版次軟件保險產品。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我區特色的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廣西金融監管局,廣西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推廣創新積分精準賦能。構建人工智能驅動的科技金融數智底座,建立科技企業創新積分共享機制,定期將科技企業創新積分與金融機構共享,助力金融機構精準開展服務。支持優秀積分企業積極申報各類創新平臺、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獎勵。(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廣西金融監管局,廣西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設科技成果轉化開放合作平臺
以擴大開放、整合資源為導向,建強新型研發機構、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平臺等科技成果轉化載體,打造科技創新合作支撐平臺。
(十二)培育以成果轉化為導向的新型研發機構。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有色金屬、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等重點產業領域,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區組建研究院,開展成果轉移轉化,按“一項一策”給予支持。對成效突出的新型研發機構優先給予科技計劃項目支持。(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布局建設概念驗證中心。支持重點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和龍頭企業建設概念驗證中心,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原理驗證、技術驗證、產品驗證、市場驗證等服務。對獲批建設的自治區級概念驗證中心擇優給予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到2027年,力爭建設10家以上概念驗證中心。(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健全中試驗證服務體系。出臺中試平臺體系創新發展實施方案,優化中試基地布局,加快建設重大中試平臺,培育國家制造業中試平臺,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關鍵支撐。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等,支持實施一批重大中試項目。鼓勵產業園區利用閑置標準廠房等建設中試平臺。鼓勵金融機構開發中試貸、中試擔、中試險等科技金融產品,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到2027年,建設綜合性中試中心1家以上,新增自治區級中試基地(平臺)30家以上,實施重大中試平臺建設項目30項以上。(自治區科技廳,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升技術轉移機構服務效能。支持產業園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創建自治區級技術轉移機構、知識產權科技創新成果融合發展工作站等成果轉化運營平臺,鼓勵各類技術人員兼職從事技術轉移活動,推動企業吸納技術成果開展重大成果產業化。對技術轉移機構、知識產權運營平臺促成的技術交易,按照技術合同實際技術交易額的1%給予獎勵補助。(自治區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破解成果轉化堵點難點,強化績效評價作用,調動科研人員與科研單位積極性,激發成果轉化全鏈條活力,營造適配成果轉化的良好生態。
(十六)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試點。組織試點單位按照“賦權+轉讓+約定收益”模式轉化一批科技成果,制定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允許非財政性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以“技術入股+現金入股”形式出資科技成果轉化,建立盡職免責和容錯機制,發布免責清單,開展試點成效年度總結評價。推動試點單位以成果賦權、非財政性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出資等方式轉化科技成果,到2027年,力爭轉化科技成果20項以上,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10項以上。(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財政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動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依托全國和自治區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盤活高校、科研院所等存量專利,推動專利快速轉化。征集發布“先使用后付費”科技成果清單,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將科技成果許可企業使用,采取延期支付或收入提成方式支付許可費,轉化成功后按實際技術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企業獎勵性后補助。到2027年,力爭發布“先使用后付費”科技成果200項以上。(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評價。落實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年度統計調查制度,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年度評價,發布科技成果轉化排行榜,并對成效突出的給予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支持。支持將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為科研人員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到2027年,累計合同成交額力爭達20億元以上。(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科技計劃產出成果全過程管理。將成果導向貫穿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全過程,接續支持一批“尖鋒”行動、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科技成果轉化,對成效突出的項目每年支持不低于100萬元,最長可滾動支持3年。落實科技成果登記制度,確保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產出成果“應登盡登”。到2027年,力爭科技計劃項目產出的科技成果登記達3000項以上(其中應用技術類成果2500項以上),科技計劃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達30項以上。(自治區科技廳、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技術轉移人才培育。加強技術經紀人培訓,鼓勵高校開展技術轉移專業學歷教育,培養技術轉移方向的實戰型專業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技術轉移人才申報技術經紀專業職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強專職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隊伍建設,設置相應數量和等級的技術轉移轉化崗位。強化技術轉移人才激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技術經紀人申報我區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到2027年,引育技術經紀人1000名以上。(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在自治區黨委科技委員會領導下,自治區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制定任務清單,強化監督評估,及時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細。全區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政策解讀與宣傳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法,著力營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良好生態,為加快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構建我區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有力科技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