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提升中藥質量促進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5〕11號),答好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產業化特色卷,完善我省現代化中醫藥產業體系,促進中醫藥強省建設,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利用
(一)推進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加大中藥資源保護力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保護野生動植物,加強藥用野生動植物物種就地和遷地保護。積極推進中藥資源的保存、選育、人工馴化與種植養殖等工作,鼓勵開展珍稀中藥資源繁育、仿生、替代技術攻關,促進我省中藥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省中醫藥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藥監局等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責任單位均包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贛江新區管委會,不再列出)
(二)強化中藥資源統計監測。調查統計轄區內中藥材產業信息。優化中藥資源監測統計機制,推動江西省中藥原料質量監測技術服務中心與省級中藥材交易平臺高質量互聯互通。完善省級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優先保障重點中藥材來源質量可溯可控。推動20種以上重點中藥材品種實現可動態追溯。加強中醫藥、農業農村、林業、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統計等部門的數據互通共享,強化信息分析、應用和預警。(省中醫藥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局、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中藥材產業發展水平
(三)推進中藥材現代種業發展。加強省內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重點圍繞贛產道地藥材的種質資源收集、良種繁育,建設3個省級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或種質資源庫,建立1-2個保存圃,保存中藥資源300種以上。加快中藥材資源創新和新品種選育,加強中藥材種子種苗標準研制,加大繁育技術推廣和良種應用,加強對種子種苗示范基地的扶持、指導、規范和認證。(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中藥材生態種植養殖。以“贛十味”“贛食十味”等為重點,持續推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圍繞訂單生產、定制藥園等模式,推廣中藥材生態種養、野生撫育和仿野生栽培技術。推進用于藥用作物的農藥登記,鼓勵研發推廣適用于中藥材生產的農機裝備,推動中藥材規模化、規范化種植。建成定制藥園100個左右,力爭建設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AP)種植(養殖)基地10個以上,進一步做強贛中道地藥材、贛東特色藥材和環鄱陽湖藥食同源三大藥材產區。(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中藥材流通儲備體系協同建設。推動建設一批產地加工基地,鼓勵建設產地倉,支持倉儲物流系統升級,有效縮減流通中間環節。探索建設中藥材儲備庫,開展“豐儲欠補”穩定市場供應。支持中國(南昌)中醫藥科創城建設現代化中醫藥交易會展中心,高質量舉辦樟樹藥材藥品交易會,加大中藥材交易市場建設力度。推動贛江新區、樟樹、南城等地建設第三方檢測機構,加大對線上線下銷售中藥材的質量監管力度,堅決查處摻雜摻假、以假充真等違規違法行為。完善中藥材價格監管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省商務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省供銷聯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推進中藥制造提質增效
(六)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圍繞“一城一都多園”產業布局,持續推進中國(南昌)中醫藥科創城、樟樹“中國藥都”振興工程和南城“建昌幫”中醫藥振興發展項目等建設,加速袁州、小藍、章貢等地中醫藥產業集群發展。加快培育中藥企業上市,鼓勵通過戰略性兼并、收購、重組等形式整合資源。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機制,支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獨角獸”企業和“瞪羚”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中藥制造品質提升。深化“區塊鏈+中藥工業”融合,支持企業通過智能化改造建設高水平數字化車間和綠色工廠、智能工廠,打造一批中藥領域“數字領航”企業、“小燈塔”企業及“數智工廠”標桿。推進先進裝備更新升級,聚焦中藥產業鏈主導產品升級迭代、重大共性技術升級、制造與服務系統集成、關鍵工藝和基礎平臺提升等,提升中藥制造業發展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名優中藥產品培育。推動道地藥材納入中藥材趁鮮加工目錄,力爭確定趁鮮切制品種30個以上。發揮我省中藥飲片傳統炮制技藝優勢,促進“樟幫”“建昌幫”等特色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創新。支持我省特色炮制飲片創新發展,加強研發生產與推廣應用。鼓勵使用新技術、新工藝等對江西傳統名優中成藥大品種、獨家品種進行創新改良和二次開發,推動已上市中藥產品質量提升。持續推動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研發和生產,申報注冊3個以上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品種。全力做好區域商標品牌注冊指導工作,加大商標行政保護力度,積極推動中藥老字號企業加強品牌建設。(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快“中藥+”跨界融合。以“中藥+”促進產業延鏈發展,支持開發推廣一批具有中藥特色的食品、日化用品、中獸藥、植物提取物等大健康產品。充分發掘中醫藥文化豐富內涵,鼓勵舉辦中醫藥文化夜市,促進中醫藥文化融入群眾生產生活。開發“中藥+”精品文旅康養路線,促進中藥炮制技藝、熱敏灸等中醫藥非遺類項目與康養旅游資源有機結合。(省中醫藥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中藥藥品價值評估和配備使用
(十)試點開展臨床價值評估。采用循證醫學等手段,在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基礎上,挖掘整理現有中醫藥產品使用經驗證據,推進人用經驗向臨床證據轉化。選取5-10種江西特色中藥品種納入臨床應用指南,為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醫保集采藥品目錄提供證據支撐。加強中藥品種上市后再評價服務能力建設,鼓勵有條件企業開展中藥大品種臨床綜合評價,提升臨床價值證據等級。(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支持中藥配備使用。完善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處方集等指導性標準,強化對臨床的指導作用。規范提升各級醫院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強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診療規范和指南的運用。支持中藥參與聯采、集采及國家談判,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中選品種,通過醫保基金與中選品種企業直接結算。鼓勵建設區域中藥制劑中心,支持特色優勢醫療機構中藥制劑依法調劑使用。(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促進熱敏灸產業發展。建設優質、高產艾草種植主產區3-5個,提升艾草供給能力。推進艾草種植與加工制造業融合,引導熱敏灸灸具生產企業數字化轉型發展,延伸熱敏灸產業鏈條。拓展熱敏灸產品適宜場景,擴大熱敏灸技術服務范圍,加快熱敏灸機器人市場化應用。建設完善基層熱敏灸綜合服務區,在社區養老院、居家養老服務站點開展熱敏灸服務,加強熱敏灸人才培養,提升相關人員知識儲備和操作技能,提高江西熱敏灸品牌知名度。(省中醫藥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中藥科技創新賦能
(十三)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完善中醫藥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鼓勵跨省域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聚力支持經典名方現代中藥創制全國重點實驗室、重大疾病新藥靶發現及新藥創制全國重點實驗室、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健康產業研究所、贛江中藥創新中心和國家藥監局中成藥質量評價重點實驗室等中藥領域國家級或省部級創新平臺及科研機構建設,開展中藥領域省級重點實驗室績效評價,優化中藥領域省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謀劃中藥領域省技術創新中心組建。強化中藥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鼓勵引導企業建設科創飛地,支持以“揭榜掛帥”等新型組織方式探索企業主導的中藥重大科研選題機制,提升技術攻關、中試驗證和產業化能力,加快推進綠色制造和關鍵裝備研發應用。(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中藥創新研發。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戰略,爭取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支持。支持中藥領域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推進關鍵技術攻關,加速產出一批標志性成果。加強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研發,推進中藥膏方等傳統養生產品的發掘應用,挖掘旴江醫學等流派名醫驗方,研究建立贛藥名方品種庫,推動向新藥轉化。(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林業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動全產業鏈數智升級。推動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應用,構建覆蓋中藥材種植、加工、生產、流通、交易的全產業鏈追溯體系。鼓勵探索人工智能災害預警,推動中藥材從經驗依賴向科學種植演進。利用人工智能優化生產工藝,拓展中藥工業數智化技術應用典型場景。探索人工智能賦能的藥物研發新模式,提升創新藥研發效率。開發中醫臨床療效評價專用語料庫,利用大數據、真實世界研究等手段強化臨床價值評估效果。繪制中醫藥知識圖譜,促進傳承與創新融合。鼓勵建設基層共享中藥房,助推智能化中藥服務體系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林業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中藥質量監管
(十六)加快中藥標準體系建設。全面推動中藥標準體系建設。主動參與國際草藥典、中藥監管國際規則制定,推動贛產道地藥材等ISO國際標準研制。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修訂完善,探索構建與其他省份地方標準常態化銜接協同機制。支持中醫藥相關企業、社會團體、教育和科研機構等開展道地中藥材、中藥飲片、中藥數字化等標準研制,助力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優質優價。(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中藥監管體系建設。強化中藥專業監管力量,逐步實現全生命周期監管。健全藥品生產分級監管機制,建立藥品生產分級分類監管工作制度。加大技術指導服務,優化藥品上市后變更審評審批流程。督促企業按規定對中藥說明書安全性信息等進行完善。進一步優化和規范醫療機構中藥制劑注冊管理。(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動中藥國際化發展
(十八)深化對外交流合作。辦好上海合作組織傳統醫學論壇等相關會議,促進中藥國際交流和產學研國際合作。推動建設海外中醫藥中心、熱敏灸分院。推動中藥產品國際注冊和市場開拓,高質量推進中醫藥“走出去”。積極支持中藥企業參加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國內外知名展會,提升中醫藥品牌國際影響力。綜合運用專利、商標、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權、科技秘密定密、商業秘密、中藥品種保護、傳統知識保護等方式,完善中藥領域保護體系。(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外辦、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南昌海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高綜合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十九)加強統籌領導。健全推動中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機制,指導各縣(市、區)挖掘具有亮點特色的中藥產業發展案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強對中藥行業社會組織的領導和監督,積極促進行業自律。強化對中藥企業的指導服務與合規提醒,確保各級保障措施落地見效。(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林業局、省醫保局、省中醫藥局、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大中藥產業人才培養力度,支持高校建設中藥領域一流學科、一流專業、一流課程,推進中藥學碩士點、博士點布局,鼓勵設立中藥類專業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與中藥企業人員柔性流動機制。支持建設老藥工傳承工作室,持續推進江西中醫藥大學等國家中藥炮制技術傳承基地建設,培養一批“樟幫”“建昌幫”特色中藥炮制傳承人才。開展多種形式的中藥領域勞動和技能競賽,加快培育高素質中藥產業工人。加大對中醫藥人才職稱評聘支持,推動職稱晉升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設比例。(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資金支持。統籌多渠道資金支持中藥產業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結合中藥產業特點,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高層次人才創業專項貸款等金融服務創新力度。依托省現代產業引導基金矩陣支持中醫藥產業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申辦“財園信貸通”貸款。持續推進中藥企業上市,支持企業通過增發、并購重組及發行公司債等多元化工具擴大融資規模。統籌使用各類金融財政扶持政策。加大中藥材種植、新藥研發等重點環節保險保障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中醫藥局、江西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