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發改委、數據管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行政審批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等部門《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數據〔2024〕1836號)政策精神,加快培育壯大我省數據產業,現將《福建省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5—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數據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
(2025—2027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數字中國建設綜合試點為引領,以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主線,統籌發展和安全,突出應用牽引、實數融合,全面構建數據要素賦能體系,促進全省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全國數據應用引領和數據產業創新發展高地,助力數字化全面賦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到2027年,全省數據產業綜合實力顯著增強,數據產業規模年均復合增長率超過20%,打造5個以上數據產業集聚區、10個以上數據要素產業園,引育300家以上標桿和創新數據企業;培育120個以上公共數據典型應用場景,打造10個以上國家級示范場景;數據交易機構累計上線數據產品超3000款;培育20個以上行業垂直大模型,建成10個以上數據產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一、實施“數產集聚”行動,加快數據產業集聚發展
(一)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快構建“雙核引領、兩點支撐、多點融合”數據產業空間布局。以福州、廈門為雙核,加快打造數據產業創新高地;依托數字福建(長樂、安溪)產業園,建設高性能數據中心集群;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充分發揮石油化工、電子信息、紡織鞋服、新能源、新材料、醫療健康、文化旅游等重點行業數據資源優勢,形成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的數據產業發展格局。
(二)推動產業集聚發展。圍繞數據產業集聚、數據技術創新、數據基礎設施支撐等,高起點、高標準打造一批省數據產業集聚區,爭創國家數據產業集聚區。引導各地發揮比較優勢,探索構建以數據要素驅動、數字技術賦能、數字平臺支撐、產業融通發展、集群生態共建為主要特征的產業組織新形態,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優”的省數據要素產業園。對入選的國家數據產業集聚區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對入選的省數據產業集聚區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對入選的省數據要素產業園給予不超過5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
(三)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發揮各類數據企業創新主體作用,引導龍頭企業帶動中小企業開展行業數據要素整合和開發利用,促進算力、算法和數據資源的精準配置和高效協同。加強產學研用協作,打造數據產業創新聯合體,構建上下游協同創新的生態體系。支持建設一批數據產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二、實施“數企繁榮”行動,培育壯大數據市場主體
(四)梯度培育數據企業。探索構建“種子數據企業—創新數據企業—標桿數據企業”三級梯度培育體系,培育壯大綜合型數據企業和數據資源、數據技術、數據服務、數據應用、數據安全、數據基礎設施等專業型數據企業。建立省數據企業培育庫,常態化開展數據企業入庫工作,形成種子數據企業名單。支持數據企業按規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認定,遴選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創新數據企業和規模實力領先、具有行業引領效應的標桿數據企業。
(五)提升企業數據管理水平。引導具備條件的企業設立數據業務獨立經營主體,鼓勵行業龍頭、平臺企業組建專業化數據公司,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數據管理部門和首席數據官。支持數據企業開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貫標,強化企業數據治理和質量管理能力建設,積極參與數據資源普查登記。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實施國有企業數據效能提升行動,加強行業數據資源整合,擴大行業高質量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給。
(六)發展第三方服務機構。培育和引進一批第三方數據服務機構,發展一批數據經紀、數據咨詢、合規認證、安全審計、質量評價、資產評估、風險評估、教育培訓等專業服務機構。支持法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和金融等機構面向數據資產化需求,建立健全行業標準指引,規范數據產業服務生態。
三、實施“數值釋放”行動,加速數據要素價值釋放
(七)深化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推進公共數據匯聚治理,建設全省“一數一源”標準,推動公共數據“一本賬”管理、“一平臺”運營、“一體化”應用。健全省市一體開發機制,優化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機制,探索完善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各地創新整體授權、分領域授權、依場景授權等模式,探索符合應用場景建設需求的授權運營方式,并制定完善公共數據運營服務費收費標準,推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
(八)推動數據賦能千行百業。支持舉辦“數據要素×”大賽、數字中國創新大賽數據要素賽道等活動,推動金融、醫療、制造等重點領域以賽促用、以賽促轉。深化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城市建設,加快推進數字化全面賦能工業制造。推動數據產業與無人駕駛、具身智能、低空經濟等數據密集型產業融合發展,加速數智融合示范應用。積極探索衛星時空數據、實景三維數據應用場景創新,打造一批賦能高質量發展創新應用典型案例。支持各地各部門打造公共數據賦能產業發展重點應用,打造一批民生可感可及的公共數據應用創新成果,爭創“公共數據跑起來”示范場景。
(九)推進數據要素流通交易。完善數據流通交易相關制度,持續提升福建大數據交易所能級,深化運營模式建設。開展全省企業數據資源普查登記,加快打造特色行業數據專區,建立數據產品供需對接機制,豐富數據產品和服務供給,培育壯大場內交易,規范引導場外交易,積極融入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推進數據知識產權試點,在重點行業領域打造一批產業數據價值化典型案例。支持金融機構創新數據資產融資授信、數據保險、數據信托等金融服務產品。
四、實施“數據筑基”行動,全面提升基礎核心能力
(十)提升數據技術創新能力。深化數據創新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依托“揭榜掛帥”機制,支持高校、科研機構及具有創新能力的企業加大數據領域基礎研究,開展數據傳輸計算、匯聚管理、可信流通、開發利用等數據領域核心技術聯合攻關,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難題。強化數據技術推廣應用和成果轉化,支持創建一批省級以上數據領域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和數據產業孵化器。
(十一)強化數據基礎設施支撐能力。加快建設國家數據基礎設施(福建)區域功能節點、福州市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先行先試)數聯網試點等,加強省內外數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落實可信數據空間發展行動計劃,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參與共建企業數據空間、行業數據空間和城市數據空間。對在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獲得國家先行先試工作試點、國家優秀(典型)案例的項目,每個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對入選國家可信數據空間創新發展試點的項目,每個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十二)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加強數據脫敏、數據水印、數據安全態勢感知等數據安全技術應用,推進隱私保護計算、區塊鏈等數據流通利用技術部署。培育壯大適應數據流通特征的安全服務業態,支持企業創新數據分類分級、隱私保護、安全監測、應急處置、流通安全檢測評估、安全審計、數據托管等數據安全產品和服務。
五、實施“數據賦智”行動,數據賦能人工智能發展
(十三)積極發展數據標注。支持省數據標注基地先行先試,打造一批科技水平高、資源集聚強、輻射帶動廣的典型樣板。引育一批重點數據標注企業,支持開展智能化標注工具研發,建設集數據、模型、工具、場景為一體的數據標注創新平臺,大力發展數據標注外包業務。對在數據標注領域獲得國家數據標注基地、國家優秀(典型)案例的項目,每個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
(十四)建設行業高質量數據集。加快建設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行業高質量數據集,為“人工智能+”場景應用提供數據支撐。組織遴選行業領域數據集建設“鏈主”單位,指導形成本行業領域應用場景數據集建設清單。依托國家數據基礎設施(福建)區域功能節點建設省級高質量數據集管理服務平臺,建立數據集資源目錄,提供基礎信息、技術指導、開源資源和合作交流等服務。支持行業主管部門整合公共數據資源構建特色主題庫,鼓勵組建數據產業共同體。對在高質量數據集建設領域獲得國家先行先試工作試點、國家優秀(典型)案例的項目,每個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
(十五)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依法推動企業開展深度合成服務算法備案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備案,爭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國家級備案數突破10個,深度合成服務算法國家級備案數突破150個。培育一批示范性強、帶動性廣、創新能力突出的行業垂直大模型項目,在制造、交通、醫療、教育、政務、文旅、海洋、金融、能源、氣象、林業、商貿、農業、具身智能、低空經濟、城市治理等重點領域打造一批行業示范應用場景。有序推進通用基礎大模型在政務領域和人工智能計算中心等創新平臺的私有化部署。積極爭取重點領域國家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項目落地布局。
六、實施“數據海絲”行動,深化數據領域交流合作
(十六)著力打響“數據海絲”品牌。發揮自貿試驗區、“海絲”核心區、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等多區疊加政策優勢,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之間開放協作,打響“數據海絲”品牌。依托數字中國建設峰會、世界互聯網大會數字絲路發展論壇等對外交流平臺窗口,創新分論壇、生態大會、創新大賽、主題交流活動等多種數據要素對話交流機制,著力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知名度的高水平數據領域交流平臺。
(十七)創新數據跨境流動探索實踐。支持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監管模式創新。在國家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框架下,制定數據出境負面清單,促進和規范企業數據跨境流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國際數據港、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等,創新發展“來數加工、算力出海、游戲出海、文化出口、跨境電商”等跨境數據業務。
(十八)支持開展數據領域國際合作。充分發揮平潭數據跨境流動服務樞紐平臺和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的基礎優勢,持續提升跨境數據合規流動服務能力和安全監管水平,支持平潭探索建設數據跨境流動服務樞紐;支持福州新區持續推進港數閩存、港數閩算業務,進一步深化閩港數據領域合作交流;支持廈門高標準高水平建設數據港,打造數據跨境流動口岸,加快建設國際數據中心。
七、優化發展環境,構建數據產業發展生態
(十九)加強組織協調。在省數字福建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強化系統規劃、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出臺數據產業配套扶持措施,為數據企業在用數、用云、算力使用和人才引進等方面提供便利政策。推動成立各類數據產業協會、聯盟等行業組織。強化數據產業基礎理論和應用實踐研究,定期發布全省數據產業發展研究成果和數據產業發展優秀案例。
(二十)加大財政金融支持。發揮省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統籌利用中央預算內資金、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等各類資金,支持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引導和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數據產業,鼓勵“投早投小投創新”。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數據領域的金融支持,圍繞數據要素創新服務模式,探索推出“算力貸”“新興產業賦能貸”等金融產品,為數據產業提供金融資源傾斜。
(二十一)強化數據人才支撐。支持高等學校數據領域相關學科專業建設,重點培養數據技術型人才,支持產學研聯合打造數據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培養“數據+財務”“數據+法律”“數據+管理”等復合型人才。建立健全數據產業人才評價體系,推動數據領域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推動將數據人才納入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支持數據相關人才申請數字經濟省級高層次人才認定。
本行動計劃中涉及的獎補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發布之日前符合獎補條件的可參照執行。有關支持措施與其他同類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廈門市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