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功能區)大數據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濟南市2025年度數據要素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濟南市大數據局
濟南市財政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濟南市2025年度數據要素獎補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
為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和開發利用,加快釋放數據價值,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加快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濟政辦字〔2024〕19號)有關要求,參照《山東省“數據要素×”創新應用省級財政支持政策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獎補內容、標準及兌現要求
(一)數據產品開發獎補
1.政策內容
對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通過“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https://jn.sddep.com/,下同)首次登記上架并實現場內交易的數據產品進行獎補。
2.兌現條件
(1)數據產品應為首次上架并發生實際場內交易。
(2)數據產品應取得數據產品登記證書和數據交易機構出具的數據交易憑證,且累計交易額達到10萬元以上。
(3)按照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場內數據交易額進行排名,對排名前50的數據產品,每個給予最高1萬元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
(二)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場內交易獎補
1.政策內容
對在“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登記上架數據產品且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累計實現場內數據交易100萬元以上的數據提供方進行獎補。
2.兌現條件
(1)數據提供方需經“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注冊認證。
(2)需取得數據交易機構出具的數據交易憑證。
(3)根據數據提供方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累計完成的數據場內交易額排名,對前20名的數據提供方按照不高于累計交易額的5%給予獎補。其中,排名前5的數據提供方,每家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排名6至10位的數據提供方,每家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排名11至20位的數據提供方,每家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7.5萬元。
(三)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場外交易備案獎補
1.政策內容
對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通過“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進行場外數據交易備案且累計備案金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進行獎補。
2.兌現條件
(1)需取得數據交易機構出具的數據交易備案憑證。
(2)根據備案企業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累計完成的場外數據交易備案額排名,對前10名的企業,每家給予最高3萬元獎補。
(3)同一企業作為數據提供方或數據購買方參與交易形成的多筆場外數據交易備案額可累計計算。
(四)優秀數據要素場景案例獎補
1.政策內容
對打造“數據要素×”創新應用場景案例、數據標注優秀案例、一體化算力網應用優秀案例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獎補。其中,“數據要素×”創新應用場景案例是指2025年“數據要素×”大賽全國總決賽獲獎案例或2025年國家數據局公開發布的“數據要素×”優秀案例;數據標注優秀案例是指2025年國家數據局公開發布的數據標注優秀案例;一體化算力網應用優秀案例是指2025年國家數據局公開發布的全國一體化算力網應用優秀案例。
2.兌現條件
根據國家數據局公布的獲獎或入選結果,對獲獎或入選案例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獎補,單個案例獎補金額不高于20萬元。
(五)數據標注實踐基地獎補
1.政策內容
對打造數據標注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進行獎補。
2.兌現條件
(1)申報單位至少與2家企業簽訂數據標注服務合同,且合同總額不少于50萬元。
(2)申報單位需有完善的數據標注人才培養體系,與不少于1所高校院所建立合作關系。
(3)經綜合評審,對前3名的數據標注實踐基地,每個給予最高20萬元獎補。
(六)企業數據資產入表獎補
1.政策內容
對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通過購買第三方服務、實現數據資產入表的企業(以下簡稱入表企業)進行獎補。
本項獎補采用數據要素券(以下簡稱數據券)形式開展,數據券是通過網絡發放、流轉、兌現的電子有價憑證,每張數據券價值5萬元,每個企業最多申領1張。
2.兌現條件
(1)數據券的發放、流轉、兌現基于“泉惠企·濟南市企業服務綜合智慧平臺”(https://www.quanhuiqi.cn/index.html,以下簡稱“泉惠企”平臺)數據要素券專區(以下簡稱數據券專區)實現。
(2)入表企業需通過“泉惠企”平臺數據券專區申請成為數據券用戶并申領數據券,用于購買服務商提供的數據資產入表相關第三方服務,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數據資產入表,數據券在購買第三方服務時支付給服務商。
(3)服務商是指在“泉惠企”平臺數據券專區注冊并經市大數據局審核通過,為入表企業提供數據入表全流程服務,協助入表企業完成數據入表的第三方服務機構。服務商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齊全,持續正常經營滿三年,無不良信用和違法犯罪記錄。所屬服務人員應具有注冊會計師或注冊資產評估師或數據治理工程師或律師執業資格等相關資質。
(4)數據券資金兌現主體為服務商。服務商應協助購買其服務的入表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入表,形成的數據資產額度不低于10萬元,且在“濟南市數據要素流通服務平臺”完成登記并獲取數據資源(資產)登記憑證。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時間
以市大數據局在部門網站(http://jndsj.jinan.gov.cn/)和“泉惠企”平臺發布的通知為準。
(二)申報方法
申報主體登錄“泉惠企”平臺,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對照自身實際情況,詳細閱讀實施細則,提前做好申報準備工作;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泉惠企”平臺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并關注部門初審意見,及時完善申報材料。
三、兌現流程
市大數據局在政策申報截止后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按照流程報市財政局,按程序撥付資金。
按照不重復獎補的原則,對同時符合本細則多項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則實施獎補。
四、監督管理
市大數據局統籌組織實施項目全過程績效管理工作,監控項目進展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處置。
市財政局根據管理需要適時開展重點監控和評價。
獎補對象對資金使用負主體責任,對違反國家、省及濟南市有關規定,弄虛作假騙取、截留、擠占或挪用專項資金等行為,收回獎補資金,納入征信體系黑名單,并依法追責。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機關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本細則由濟南市大數據局、濟南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