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遼寧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遼寧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舉措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穩就業、穩企業、穩市場、穩預期工作,推動全省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舉措。
一、優化公平競爭環境
(一)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嚴格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持續整治市場準入壁壘,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推進“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行為,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鼓勵民營企業投資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項目,及時明確我省重大項目引入民間資本的約束性要求。(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各項舉措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管委會落實,以下不再列出)
(二)嚴格執行招標投標“六個不得”。除法律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以戰略合作協議、招商引資協議等任何形式,預先設定給予不同潛在投標人不同的市場準入地位或競爭優勢;不得利用不合理的發包形式、標段劃分等方式變相限制或排斥特定潛在投標人參與競爭;不得限定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等作為資格條件或評審因素;不得對不同所有制投標人設置或采用差異化的信用評價指標、信用分計算規則和信用結果應用方式;不得設置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實際需要等無直接關聯的資格條件或評審因素;不得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限制或者排斥民營企業參與投標的行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三)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留份額由30%以上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至2026年底。鼓勵采購人與中小企業簽訂合同時約定預付款,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40%。(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
(四)向民營企業推介“四張項目清單”。圍繞4個萬億級產業基地和22個產業集群,滾動推介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項目清單。聚焦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滾動推介省級重大工程項目清單。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央企重大項目建設,滾動推介央地合作項目清單。鼓勵民營企業申報重點民間投資項目,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清單并予以推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等)
(五)加大“兩重”、“兩新”對民營企業支持力度。支持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參與“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培訓、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等)
(六)引導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產權交易、并購重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引導民營企業培育、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二、深度強化要素支撐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綜合利用信貸、債券、基金等金融產品和工具,細分重點產業領域市場,為民營企業提供差異化服務。拓展融資質押范圍,探索用能權、碳排放權等進行融資。發揮遼寧產業投資基金引領帶動作用,鼓勵天使、種子基金加大對初創期民營企業支持力度。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協同打擊非法貸款中介增加民營企業融資成本、侵蝕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原則上支小支農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80%。(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金融管理局、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遼寧金融監管局、大連金融監管局、遼寧證監局、大連證監局等)
(八)優化企業供地方式。探索實行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關鍵環節、核心項目,涉及兩宗以上產業用地可整體供應。對利用自有國有建設用地開發建設地下空間項目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或租賃方式供應,地下三層及以下可減免土地出讓價款(租金)。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鼓勵“工業+”、“物流倉儲+”等主導用途與輔助用途混合開發利用。(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等)
(九)提高用能保障水平。對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工商業用戶,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核定標準90%執行。推動電力交易市場化改革。支持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含電網企業)投資綠電直連項目,滿足企業綠色用能需求。(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十)降低交通物流成本。推動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對省內進出港口指定收費站且安裝ETC的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繼續實施高速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5折優惠。完善鐵路貨運運價動態調整機制,持續清理港口不合理收費,進一步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發展多式聯運,強化數據共享,提高貨物轉運效率,逐步降低民營企業物流成本。(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中鐵沈陽局集團等)
(十一)加強人才引育支持。落實興遼英才計劃,對產業高端人才、優秀青年工程師、優秀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每人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全球排名前列高校畢業、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并留遼工作的,給予每人30萬元獎勵;對新進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業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從事博士后研究的,給予每人10萬元獎勵。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自主開展職稱評審。(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
(十二)夯實用工服務保障。開展“民營企業服務月”活動,增加小規模、定制化現場招聘頻次。落實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擴崗補助。加力推進“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制度落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開展特級技師、首席技師評聘。支持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和技師等培訓,符合條件的給予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培訓補貼。(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等)
三、培育壯大經營主體
(十三)支持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開展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建立完善個轉企“一件事”平臺。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且投資主體不變的,依法采用“直接變更”辦理登記,允許“個轉企”經營主體繼續使用原字號、成立日期和保留行業特點。支持將原個體工商戶所獲專利、商標權依法轉移。(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
(十四)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針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單項冠軍企業等,分層分類建立培育庫,實行精準服務和動態管理。加快培育一批中小企業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培育更多規模以上企業進入全國行業龍頭企業、領軍企業行列。(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
(十五)加大產業轉型升級扶持力度。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鼓勵民營企業搶占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新賽道。鼓勵企業爭創國家級智能工廠,對新獲評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培育一批農業科技創新企業成為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十六)助力企業科技創新提質升級。推廣企業創新積分制服務。鼓勵民營企業與高校、央企、科研院所聯合打造創新平臺,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向民營企業開放共享重點實驗室、科研儀器設備平臺、科學數據、科技報告。編制技術需求、應用場景、成果轉化和人才引育“四張清單”,實現“強供給、促承接、加速轉、引人才”的科技成果轉化新模式。〔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數據局(省營商局)等〕
(十七)引導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場。支持民營企業實施全球化發展戰略,優化產業鏈布局,加強國際產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場合作。暢通商務人員跨境交流渠道,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為企業“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大境外參展支持力度,按政策給予補貼。(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等)
四、依法保障企業權益
(十八)著力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健全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長效機制,依托“遼企通”、12345熱線平臺設立拖欠企業賬款專區,加快處置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反饋線索。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約定的情況下以等待竣工驗收備案、決算審計等為由,拒絕或者延遲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嚴肅糾正以還款協議替代清償、簽訂虛假抵債協議等行為。審計機關加強監督,跟蹤清理拖欠企業賬款行動開展情況,推動依規依法加大問責處罰力度。強化府院聯動,開展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清理,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100%執行到位。〔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數據局(省營商局)、省國資委、省法院等〕
(十九)法治護航企業發展。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接到企業投訴控告的,應當及時甄別并依法作出解除、變更或繼續凍結的決定。規范跨省涉企犯罪案件管轄,加強對異地辦案協作的全過程監管。依法懲治侵犯民營企業投資者、管理者、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和制假售假等擾亂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等)
(二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為符合規定領域的民營企業提供專利快速預審服務,加大對首創發明、原始創新保護力度。建立重點產業、行業商業秘密保護指南,支持民營企業創建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加強重點領域區域地方品牌保護,嚴懲侵犯民營企業專利權、商標權等違法行為,落實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公安廳、省法院等)
(二十一)規范執法檢查行為。制定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指引,推進涉企行政檢查“掃碼入企”試點工作,加快實現行政檢查全流程留痕、全鏈條監管。完善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文化市場等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二十二)加強涉企收費監管。完善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證金“四張目錄清單”。依法加大對違規收費主體的懲戒力度,集中曝光違規收費典型案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五、全面強化服務保障
(二十三)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推廣“一窗通辦”、“一網通辦”、“高效辦成一件事”。實施容缺受理、并聯審查。2025年底前,戰略性礦產資源開發、重大項目用海審批、重大項目用地預審和環評審批時限在法定基礎上壓縮50%,大型風光電基地、節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壓縮至1/3。〔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數據局(省營商局)等〕
(二十四)推動政務服務增值。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提供一站式集成、線上線下協同的綜合服務。做大做強“政企面對面政策零距離”品牌,打造惠企政策解讀、融資對接、產需對接、科技創新等服務平臺。依托“遼企通”等精準送達政策。〔責任單位:省金融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數據局(省營商局)、省工商聯等〕
(二十五)優化稅費服務職能。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拓展“精準推送、智能交互、辦問協同、全程互動”稅費服務模式。開展惠及小微經營主體的“春雨潤苗”專項行動。深化納稅繳費信用體系建設,拓展“銀稅互動”合作機制。(責任單位:省稅務局、大連市稅務局等)
(二十六)強化信用信息服務。完善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功能,為民營企業提供普惠信用數據服務。推進高效辦成信用修復“一件事”建設。在“信用中國(遼寧)”網站增設信用修復專欄,制定信用修復業務指南,受理政策咨詢和企業投訴,加快推進跨部門“一網通辦”,助力民營企業實施信用修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等)
(二十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常態化與民營企業溝通交流,充分發揮營商環境監督員作用,推動涉企問題閉環解決。加大超期未辦結、推諉扯皮等營商環境訴求辦理力度,推動疑難問題有效化解。持續開展“領導干部進園區進企業服務振興新突破”專項活動。扎實開展“一聯三幫”,更好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信訪局、省數據局(省營商局)、省工商聯等〕
各項舉措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執行期至2028年12月31日,各項舉措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